bet356手机版,bet356体育app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国土信息公开
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4)第101号
发布日期:2024-04-15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叶敏申请继承宁铁本(系妻子继承丈夫)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位置坐落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永康社区(八号小区)01幢06022室,建筑面积96.0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壹本,证书号为建房权证红山字第8064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壹本,证书号为建国用(2002)字第12050984号。该房屋所有权其他合法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朝阳海关证明、锦州市市场监管服务中心证明、辽宁省建平县公证处《公证书》、锦州市辽锦公证处《公证书》贰份)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拟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异议征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5月 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公告单位: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