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金树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向深井河黄土梁子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石渣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清除弃置河道内的矿渣、石渣;3.罚款10000元。
现已结案,予以公示。